倉頡把部份中文字定為難字,並不是因為這些字很難寫,甚至有些難字是很簡單的字。為何會被歸類為難字,而是這些字的筆劃繁瑣,形狀過於瑣碎,導致不易取碼,難以找到合適的倉頡字母或輔助字型。爲了方便拆碼,特別規定了一些難字,以「難(X)」碼,去代替難取部份,唯此類字形不多。
在此給出 18 個難字,再加上平時很小會用到的 7 個罕用難字,共 25 個難字部。 (閱讀全文…)
倉頡輸入法由於有部份用作部首的中文字,我們會以兩個字碼取代分柝出來。為了方便拆碼,分成「複合字首」及「複合字」二種,而取碼方法較為特別,學者務必緊記。
「複合字首」又稱(特別字首)做字首或次字首時,視爲一整體,只取頭、尾兩碼。在三代共有 14 個,第五代新增 2 個,共 16 個複合字首。
「複合字」一律視爲一整體,只取頭、尾兩碼。在三代共有 8 個,第五代新增 2 個,共 10 個複合字。 (閱讀全文…)
倉頡輸入法規則,是不容許字碼重疊的,但是,當有其他筆劃重疊在(木、大、火、戈、七)時,必須先取(木、大、火、戈、七)再取其他字碼。
其用意:
1. 取碼盡量少,以符合精簡原則。
2. 不分割字形,保持字形完整特徵,避免字形支離破碎。
特殊字的注意事項:
一、重疊在特殊字上的字形可以計入中豎,且計入中豎的取碼方式通常更符合字形特徵原則而優先採用。例如「東」字視爲「田」重疊在「木」上,而非「日」或「曰」重疊在「木」上。
二、特殊字只在內部允許重疊。例如若「央」取碼作「大月」(![]()
),則並非使用特殊字,而是試圖跨越取碼(但實際上此字不符合跨越取碼的條件,而取碼作「中月大」),因為「
」不是在「
」的內部。
三、特殊字無絕對優先權,具體取碼仍須考量字形特徵、精簡、先繁後簡等其他原則。例如「未」取碼作「十木」而非「木十」(使用特殊字),而「末」取碼作「木十」(使用特殊字)而非「十木」,因如此取碼更能彰顯字形特徵。其他例子如「春」取碼作「手大日」而非「大手日」(使用特殊字)、「実」取碼作「十手大」而非「十大手」(使用特殊字);「㦮」取碼作「戈手」(使用特殊字)而非「戈手十心」;「夫」取碼作「手人」而非「大十」(使用特殊字)。 (閱讀全文…)